近日,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,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、提升科技創新能力,福建對今年被評估命名的28家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給予補助,涉及評估命名一次性獎勵補助和儀器設備軟件經費補助。
一方面,省財政對新認定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;另一方面,對在初創期(一般為5年)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,財政每年按照其非財政資金購入科研儀器、設備和軟購置經費的25%予以補助,最高500萬元;超過初創期的,按近5年儀器設備購置經費的25%給予一次性補助,最高1000萬元。
自2016年啟動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建設以來,省財政已累計投入1.96億元,補助建設七批共232家省級新型研發機構。(記者 王永珍)